【开庭通告】被告人:盛晓荣(34022319920716****)請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预定于2017年9月27号下午3点到【安徽省 芜湖市 南陵县 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接受审理关于你涉嫌【现金白卡】贷款诈骗一案,案件编号:34152017047A,【法院传票】将寄往户籍地并于48小时内上传个人征信至央行黑名单。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判决结果由当地执行局强制执行。并在全国公安网公告当事人身份和头像一旦发现立即抓捕,将面临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及罚金1到3万不等。望家属朋友及时转告!【庭前调解邵助:13544181290】 我收到这样的信息请问这是真的吗
2021-05-0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