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每月给孩子抚养费,现在又结婚生了孩子,可以上诉少给点抚养费吗?
12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后,父母有义务继续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执行,那么一方在履行抚养费义务时应按协议规定支付。如果您认为对方未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您提到的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诉讼请求范畴,而是涉及到个人与家庭内部的关系处理。因此,我建议您直接联系孩子的监护人或通过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同时,确保任何沟通都遵守尊重原则,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