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家是我家先装修的,我家装阳光蓬的时候物业来说限高只能45厘米,旁边装的时候我家就和物业反应了物业说会处理的,为这事我们这两年跑了不知道多少物业了都没出来。现在物业说这是我们两家的事和物业没有关系,请问这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法律法规上有哪些规定吗?能说明一下嘛!这是物业的失误还是对门的错呢!我该起诉谁
2025-03-04 10:10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知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物业在限制阳光蓬高度时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物业公司有责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公共利益,包括避免可能对他人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邻居违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未尽到管理责任。 其次,关于诉讼对象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两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业主本人的民事诉讼。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针对物业公司的行政或刑事诉讼。如果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尽到管理责任等,可以通过行政或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诉讼对象和诉讼方式可能会因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