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财务,公司里有个员工受伤,工伤已经认定了,因为我个人失误,私自在员工不知道的情况下填写了放弃评残保证书,导致劳动局已经走完结案流程,劳动局的说结案了没办法再评残。 员工坚持要自己去评残,因为保证书上面的签字和指纹不是他本人写的他认为他可以重新鉴定的,想请问,结案了还可以重新评残吗?劳动局说要证明保证书上的字不是本人签的需要自己去找办法证明,说什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为什么这个和劳动仲裁有关系?劳动局那边有员工本人去证明不是员工写的不行吗? 谢谢了我话有点多!如果没办法评残员工的赔偿费用将由我一个人承担! 真的谢谢了,帮我回答解决一下!感激
2025-03-04 11:0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结案”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后,如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员工是否可以重新评定伤残等级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出重新评定伤残等级的要求,但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例如,如果是因为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或者是在工作中受到了职业病的影响等。 关于您提到的“劳动局说要证明保证书上的字不是本人签的需要自己去找办法证明”,这是因为在劳动纠纷中,雇主有时会要求劳动者签署放弃评残的保证书,以防止以后可能发生的工伤赔偿责任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无法证明保证书上的签名是真实的,那么可能会影响其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如果没办法评残员工的赔偿费用将由我一个人承担!”这个问题,建议您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赔偿条款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