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一年多没签,有赔偿吗?
2025-03-04 11: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劳动合同已经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百分之二十按月计算经济补偿(即应发工资乘以一个月),并支付其实际工作年限的工资。因此,即使超过了劳动合同期限,但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可能存在需要支付相应赔偿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