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七月份离职,公司发了工资,但是没发工程项目提成,提成明细有项目经理签字(其中有两个因为项目经理辞职了没签)只有复印件,离职前我私下盖了一份关于发给我提成的承诺书(公司之前有离职员工拿不到提成的例子),我已经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了还没开庭,请问在开庭的时候复印件和承诺书能不能作为证据,因是私下盖的承诺书,这个有什么影响
2025-03-04 10:27您的案件目前处于仲裁阶段,您已经提交了书面申请并等待开庭。在此期间,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并且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么在开庭时,您有权出示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邮件、短信、录音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的工作表现、公司的支付标准以及您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作成果或业绩奖励。 对于您提到的承诺书,如果它的真实性得到确认,那么它可以作为您在工作中获得额外报酬的依据之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承诺书得到了认可,也不能免除公司支付项目提成的责任。因此,在开庭时,您需要确保承诺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为自己的权益辩护。 总之,在开庭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只要能够证明您的权利和利益,都可以成为有效的证据。但请记得,提供任何证据时都要注意其真实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