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期间,我为对方前后借款十多万,当时我没让他出欠条,他拿着这笔钱买了车,车买完后,给他交往发现,这人靠不着,并要求他给我打个借条,他不打,他说他养我一辈子,我不想给他来了,我有没有证书,证明只有他认识的人知道车是我给他拿钱,买的,我该怎么办?
2025-01-17 02:39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提到的“他不认识的人”并不意味着您无法起诉或提起诉讼。如果您的朋友或家人愿意作为证人,他们可以提供书面证词来支持您的主张。 其次,如果您已经将款项用于购买车辆并取得了一定的利益(例如,车辆价值上升),那么这些利益可能会被视为财产转让,因此您可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些款项。然而,这种做法需要明确表明您的意图和证据支持,以确保合法性。 最后,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寻求调解。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达成协议可能有助于解决争端。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