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适用于解决1980年的违法问题吗?1980年,当了五年民办教师的我,通过了考试考核政审等关卡,被录为转正对象。最后,因为我有一只眼睛是假的,县教育局就把我这个转正对象排除了。这个问题,能用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在职工的招用、转正——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的规定来纠正、解决吗?也就是说,我可以要求他们追认我的公办教师地位以作退休处置吗?
19天前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规主要针对的是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权益,并未明确提及对已经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的规定。因此,您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可能需要寻求其他途径或法律法规的帮助。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和处理流程,以便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帮助,进一步分析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