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理财公司投资人,合同在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国家的事业单位,而湖北省委省政府一纸文件鄂发[2005]13号文件便把乡镇农技推广单位的事业单位性质取消,把农技推广人员的编制取消,一夜之间由技术干部变成会人,待遇从2006年至今一分钱不涨,而鄂发[2007]7号文件,要求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就是没人落实。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遭到不公正待遇,请问律师,这能否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有法院和律师敢接吗? 有到期的情况下,公司宣布良性退出了,但是给出的对付方案30个月也就是两年半的时间,我很不能接受,请问,我该用什么方式来为自己维权,早点把自己钱拿回来 今年6月份 60万 新区
2025-10-11 11:49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关于您的情况,我们非常重视并愿意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人员编制。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这种变更,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您的具体合同条款进行分析。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调解。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他们的退场理由,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合同争议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诉讼。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您的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期的法律操作。同时,考虑到您的资金状况,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早日收回您的投资款项。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