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5年9月从上个单位离职,2017年11.29日突然接到上个单位发给我一个文,文件中写着,由于上级主管单位审计部门对他们进行了审计,从2013年1月开始违规发放过节费等,应收回”于是他们单位自己办公会研究决定所有离职在职人员退回这笔钱,也没用明细,。请问这合法吗?我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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