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都是未成年人,乙丙驾车从县城出发去接甲,到了后由甲驾驶无牌这辆车搭载乙丙去县城,途中由于下雨在行驶过程中雨水进入甲的眼睛时驾驶不当导制撞到停在路边无牌照的电动三轮车,导制三轮车司机脚轻伤,甲乙重伤,丙轻伤,由于摩托车是轻便助力车无牌,甲无证,摩托车没有查出是谁的,交警最后给的处理结果是甲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警给出这样的处理结果对吗?无牌照摩托车不是驾驶者甲的,交警查不出摩托车是谁的,他们都是未成年人,难道只应该让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吗?如果受伤的乙丙要甲赔偿医药费,那在摩托车未查清是谁的情况下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吗?这样是不是不公平?如果去法院,甲方会败诉吗?应该怎样处理?
2024-10-16 12:5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应当对其拥有的机动车享有所有权,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甲为摩托车的所有人,则他不应对该摩托车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责任。 关于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侵权人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机动车一方有过错; (二)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过错。” 在本案例中,由于无法确定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摩托车是否属于甲所有,因此交警部门依据上述规定,认为甲作为驾驶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由于甲是未成年人,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甲的责任。 至于医药费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以及与被告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本案中,由于无法确定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且无法找到明确的证据证明甲的行为与乙、丙的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甲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但具体数额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计算。 总的来说,由于无法确定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摩托车是否属于甲所有,甲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整个事件的全面理解和判断。建议甲及其监护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积极寻找摩托车的所有人,并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无责的证据。同时,也建议甲及其监护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