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没办理结婚证,但是有一个女儿己有十一岁了,我们分居已有八年,中间他不让我去看女儿,还说了一些危协我家人的话,现在他要我给孩子一些补尝,我非常愿意补尝,但我要公开并且要他保证我安全,他不但不同意,还吓唬我说会伤害我家人,并且退还彩理钱。我该怎么办?
2021-05-25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