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访信访处理意见书没有复查字样,直接让走司法途径合法吗?
2025-10-19 1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如果在复议期间,申请人认为需要复查,则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查申请。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已经进行了行政复议,并且对复议结果不满意,那么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首先向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查申请,然后再考虑是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您已经完成了信访程序,但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或处理意见,建议您可以再次联系相关政府部门,询问其处理进度和下一步计划。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