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应该属于父母共同财产,但是老房子写的是我爸个人的名字,所以安置房也会写他名字。马上要签约了,家人想改成我名字,开发商不给直接改,五年以内没有房证,我该走公正程序吗?走什么程序才能让这套房产直接属于我?
2024-12-09 21:4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处分其所有的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租等。如果您的父母已经去世,且您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则您可以申请继承房产,并通过公正程序变更房产所有人姓名。 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遗嘱(如有)、房产证等相关文件。其次,向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接着,公证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调查核实后出具公证书,确认房产的归属权为申请人所有。 最后,在取得公证书后,您即可按照法定程序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将房产的所有权更改为您的名下。请注意,这个过程可能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费用,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加详细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