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3年请问我帮别人担保了5万块钱,利息是百分之3,现在已经找不到债务人了,2014年的时候我去逮到他老婆,把债权人也喊去了,到时债务人给债权人打了电话,说三个月之内还钱,利息也不还了,双方在电话里说好的,我们就走了,现在是2018年6月了,我被债务人起诉至法院了,我会还这笔钱吗?
13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担保人帮助他人提供了5万元的借款,并且约定的利息为每月3%,但后来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您在2014年找到债务人的妻子并要求其偿还欠款,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口头承诺三个月内还款。 然而,在2018年的6月份,您被债务人起诉至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诉讼时效。如果您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3年)向借款人催讨债务,那么您可能丧失胜诉权,即不能再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担保责任。如果该笔借款属于保证性质,那么您作为担保人应对借款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判断。 合同效力。尽管口头协议似乎可以成立,但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则需要进一步评估。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当前的法律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更多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