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给的基本工资说2300,签的合同里是为我们买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最后发到手的工资是1500,自己还要从1500的工资里拿295.2出来缴纳个人部分保险费。按照广西钦州市的三险,这样扣费合理吗?
2025-02-24 08: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属于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基本工资被错误地解释为2300元,并且实际发放的工资只有1500元,这意味着公司至少应该支付额外的800元作为补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还必须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292元来缴纳个人部分保险费。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建议您立即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全额支付您的工资差额以及个人保险费。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