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五月一日赊的电动车,七月十八号死了,死后车开回才知道是赊的四千二百元,但没人来要,家人都劝卖了吧。于是在七月三十号卖了三千五百元, 现在卖父亲车主来要钱,我不想给。请问我犯法吗?他还要告我。我该怎么办。给予帮助,谢谢
2025-01-11 08:26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债务纠纷和继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电动车属于遗赠财产,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您需要确认电动车是否属于遗赠财产,并且是否有相关的继承文件或遗嘱证明。如果没有这些文件或遗嘱,那么电动车的所有权可能仍然归您所有。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欠款,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与卖家之间的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这有助于您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