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些问题想简单咨询下,有劳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受害人在工作时,两位同事发生了口角,受害人就上前劝阻了几句,结果一个上级过来把受害人叫过去一间屋子,受害人以为上级是想了解下情况就跟了过去。没想到一进屋子,那位上级一句话没说就把门关了接下来就用铁棍对着受害人的头部和腹部乱打,受害人就吐着倒在了那。后来报警后派出所对施害人拘留了一天就放了,现在老板出了5000元给受害人住院,医院检查了没有什么大的外伤,但住院一星期了,受害人还是头部痛,手部和腹部胀肿。现在住的是一家小医院,想转到大点的医院做更好的治疗但老板不同意。请问像这种情况受害人一方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21-07-2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