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用机器打印的,立遗嘱人签字,见证人签字,有录音录像,这种机打的遗嘱文件受法律保护么
17天前您的问题似乎存在一些混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并且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或手写签名。如果使用机器打印的遗嘱文件并由他人代签,则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如果您在遗嘱中指明了机器打印和代签的情况,并且已经向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则该遗嘱可能会被视为有效的。然而,如果机器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要求(例如没有经过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那么它很可能不会被法庭接受。 因此,建议您仔细审查所有涉及遗嘱的相关文件,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最好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