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家土地拆迁,给了一套安置房,我姥姥今年90多岁了,前些年跟一个男人在一起生活,那个老板有一个女儿,当时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女儿已经满了18周岁了,现在这个女儿有继承权吗
2024-06-29 18:10根据中国法律,继承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来确定。继承权通常是基于血缘关系或法定的继承顺序。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这个女儿与您的外婆没有形成法律上的继子女关系,那么她通常没有继承您外婆遗产的权利。 继子女的继承权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法定的抚养关系。 2.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关系。 如果这个女儿在您的外婆和那个男人共同生活期间,并没有与您的外婆形成上述的抚养关系或共同生活关系,那么她就没有继承权。此外,如果这个男人与您的外婆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他的子女在法律上也不属于您的外婆的法定继承人。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