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5万,我有一个执行案件。正在执行中。我向法院提供了当事人的足够资产。因当事人房屋正在拆迁所以我提供了当事人的房屋资产评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告诉我,只能执行当事人的资产的4分之1法院这样做合法吗?因为当事人有4口人。我提供当事人的资产都在当事人本人名下。所以我觉得不合理。请律师给与专业解答。谢谢!
9天前你好!关于你的疑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进行审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家庭成员无法满足执行需要,可以考虑将部分财产分配给其他家庭成员。 然而,在你提供的情况下,由于你提到的房产是拆迁中的补偿款,这可能涉及到国家政策和程序的问题,建议你详细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如果你认为法院的做法不合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比如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最后,希望你能够妥善处理好当前的情况,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相信通过合理的解决办法,你的权益会得到保障。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