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权人转让后,接受转让人诉至法院,转让人由于被公安拘留不能到庭参加诉
2026-01-12 02:1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间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解除合同。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转让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拘留,他可能无法及时出庭应诉。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居间人的受让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原居间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居间合同的双方往往需要通过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协商未果,受让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要求转让人承担责任。同时,受让人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申请仲裁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具体案件处理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