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阳光集团挑头在16年8月14号与一家深圳公司合作在深圳举办了第二届全国广场舞大赛"阳光杯"之后港澳游,诱惑我们购物在香港买了一块手表,价值7000多人民币回来之后不喜欢,因此深圳负责人来郑州阳光总部给我打了收据(见图)她收了我的东西之后手表弄丢了至今也没个说法,我怎么起诉他们,谢谢!
14天前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益受损。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手表的发票、收据以及任何相关的沟通记录等。 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调解机构进行投诉和解决。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协助,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