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收对方两万定金,我想解除合同,答应陪付给他双倍违约金,但是对方不同意,他要求陪他二十万才能解除合约,我不同意给他二十万,他就要起诉我,他如果起诉我,法律最多让我陪给他多少,我最多会受到什么赔偿责任,谢谢,尽量给我分析详细点
2024-09-08 08:36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是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形式之一,通常情况下,违约金金额不会过高,以防止对双方利益造成过度损害。 在您的案例中,您和对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且已经签订了协议。因此,在对方不接受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协议中的约定主张违约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责任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等。 最终,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坚持要按照协议执行,那么您将需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赔偿,而对方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