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同事贷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填为紧急联系人,现在贷款已经逾期,人联系不上。贷款公司已经起诉他了,法院也已经立案受理。法院法务部的人联系我要我出庭应诉,还要提供和他无资金往来的证据。我需要出庭吗?(我在北京上班,法院在武汉)证据具体需要些什么?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朋友作为借款人,并且您作为其紧急联系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那么您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人之一。因此,如果您没有事先明确拒绝成为共同债务人,则可能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诉讼事宜,建议您及时与借款公司的法律顾问沟通,了解具体的诉讼程序及应对策略。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进行处理。 请记得,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尊严,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导致事态升级。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你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