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放假,离婚后前妻要想要带孩子去香港或其它地方旅游,前夫不知情,前妻一个承担什么责任,前夫可以告前妻越权吗?
24天前在您提到的案件中,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复杂性。关于孩子的监护权和旅行权利的问题,涉及到了家庭法中的多项原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父母对子女具有共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因此,如果前妻试图将孩子带到香港或其他地方旅游,这可能会被看作是违反了双方约定的共同抚养义务,也可能是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其次,虽然您提及了“前夫不知情”,但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视为侵犯对方的隐私权或不道德行为。然而,由于涉及到孩子的监护权和旅行安排,可能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和法律风险。 基于上述分析,建议您与您的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所有行动都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