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控股某公司全股份,b在私下和a有签订协议占有百分之五十股份,在法律上体现不出b的存在,现该公司负债累累而a已意外去世,现有证据证明其中某位高管利用职位谋取私利,获得一处房产。b是否有权控告该高管,并没收他的财产。其次,若b有权,被法律承认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是否需要偿还该公司一半的债务
16天前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我注意到存在一些不明确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问题“b是否有权控告该高管,并没收他的财产”,这涉及到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财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然而,没有具体的案件事实或背景材料,很难准确地判断李女士(假设为高管)是否有可能被控告或没收其财产。 其次,如果您提到的“b”是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持有股份的股东,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股东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其他股东可以依据相关条款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请注意,这些规定是针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而不是个人的权利义务范围。 至于“被法律承认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权”的情况,如果股东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股权,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那么他就有权享有相应的权益。但是,如果这位股东的行为导致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对公司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他可能还需要对这种行为负责并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具体到您的案例,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制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