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道路右侧开电动车正常行驶,前面公交车在不是站台的地方停车一位14岁的女中学生速度很快的从车里冲出来,我减速避让,但女学生自己撞了我的电动车左侧手把导致我摔伤,额头和右手擦伤,左手手心和大拇指一块肉掉了。右膝盖裤子破了大洞,去医院拍了片,医生说软组织损伤再观察两天有没有韧带方面的问题,开了两天休假 电动车被警察拖走了,明天去和当事人父母去定责,这是不是该判对方全责?会不会因为对方未成年不追究责任,如果我们要求赔偿合理的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2025-04-01 05:26首先,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有权向对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至于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这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 关于赔偿金额,您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医疗费。根据医院开具的票据计算。 误工费。如果您的工作对您造成了影响,可以向雇主或相关机构申请支付。 护理费。如果需要他人护理,应向提供护理的人请求赔偿。 经济损失(如衣物损坏)。根据实际损失计算。 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案件细节,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同时,了解有关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规定也很重要。在中国,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