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袁,店铺转让,高某单独接走,又以合资方式与林某做一个项目,让林某以8800继承原承租方(我)袁某的材料设备,已付800欠款8000如下。材料设备已交接完成。后林某退出,高某又和别的合资开项目,但以经营非原项目为由(用不上这批货)推给了另一见证人陈某。至今未付欠款。
2025-07-22 11:54您的情况属于商业纠纷,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往来邮件、付款凭证等,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偿还债务。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采取可能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