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3月29日凌晨两点,我的解放牌6.8米货车在兖州区327国道和一辆停在路边的奥迪A4车发生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事后3月31日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我方全责。同日我和对方协调,我的保险公司给他全额修车,但他还让我额外给他折旧费,我没答应,双方协调不成。同日他就去交警那里要了车辆保全申请,去法院把我车保全了。后来得知对方交了10万元在法院。我想咨询一下,(1)我有保100万的商业险不计免赔。在法律上对方有权保全我车吗?(2)对方交10万保我车,需要出多少钱去解封车。(3)我的车是2010年车辆价值在两万左右,如果我拖着一直不去提车,法院会把我的车怎么办。
2024-09-14 03:42您好!关于您的询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车辆所有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在您与对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对该车辆的保全措施,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