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因为我父母离婚,父亲在老家,后事是我姑姑办理的,那套房产所卖遗产为当时我和奶奶各一半,但是后来听人说子女为第一继承人,那我是否可以追回我父亲的全部遗产?
8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了财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父亲的配偶和子女,享有对父亲遗产的平等继承权。 关于您提到的“子女为第一继承人”的说法,这可能是指根据某些地方或地区的习俗或法律习惯,子女可能会被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然而,这一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地区和情况,且在中国大陆地区,子女通常被认为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基于上述原则,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您父亲的全部遗产,建议您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姑姑协商解决争议,寻求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针对一般情况,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具体法律法规及当地司法实践来确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