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8年育有一子6岁,有一套房子是婚后5年,丈夫父母出资购买的,贷款了150万,目前只还了2年,丈夫外面有人,且婚后8年大概只工作过4年,之前一直啃老,从儿子口中丈夫知道经常带着他们一起玩,丈夫也不否认,两人早已没有感情,我想知道我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
2025-12-24 14:1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丈夫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并且孩子已经出生。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房产是在婚后的第5年购买并有贷款,而贷款金额为150万元,因此该房产属于您的丈夫所有。另外,您提到的另一方父母出资的部分,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因为它是您和您的丈夫作为夫妻共同取得的收益的一部分。 因此,对于这部分房产,除非您能够证明该房产在婚姻期间是由一方完全支付的款项,否则它应该被认定为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所有。至于其他部分,如您丈夫的工作收入,如果这些收入并非来自共同财产或未用于家庭支出,则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如何公平分配。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中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或者有其他的争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