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闺蜜在房管所旗下的安居工程售楼部,和单位签了一年合同,干了三年工作,楼售完了。她们一起上班的工作人员留在了房管所。人家主任给她说会给找个工作,最后也没找到,这个能赔偿点不
17小时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朋友的工作合同到期后未能继续聘用,且未得到应有的补偿或安置,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劳动争议处理。 首先,建议您朋友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及工资单等证明工作时间及收入的相关凭证。 工作交接表、离职申请书等相关文件。 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您可以协助您朋友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如果劳动关系中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请务必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