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资格撤销后果是什么

2019-10-13 16:5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民法总则》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019-10-13 16:55:0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18今日律师解答 50465

相关推荐
两年前在一家公司做出纳现老师请律师来说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1回答
我给老板带班,工人是我找的,我在中间抽工人钱犯法吗? 1回答
在饭店上班被领班强奸判几年 1回答
法律上古代坟挖过了没有东西了再去挖犯法吗 1回答
对方用裸照威胁,伤害人身安全 1回答
无房产证房屋转让协议 1回答
离婚后房子在她名下,我还房贷有什么纠纷吗 1回答
父母离婚不过户安置房给孩子孩子还拥有房产吗 1回答
私教课不能退合法吗??? 1回答
孩子户口在女方,我可以起诉男方把孩子还给男方吗 1回答
油田职工缓刑可以留职吗 1回答
法院判了黑名单,法院又判白名单。有效不 1回答
打零工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怎么补偿 1回答
腮腺漏是否有伤残等级 1回答
报警咨询老人住院说是被闺女的 但是没有证据 可以报案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