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酒席办了,没领结婚证,在我怀孕七个月他就打我,然后发誓他再也不打了,现在孩子还不到一个月,他又动手打我,我真的不想过了,请问彩礼是否全部退还,我陪嫁了不少,他也花了我好多钱,孩子应该给哪一方?
15天前首先,关于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并帮助您评估可能的解决方案。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彩礼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双方共有,并对财产的归属、使用、管理、维护或者其他事项有约定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因此,如果你们在婚前已经就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那么您可以依据该约定来处理彩礼的问题。 再次,关于陪嫁的问题,如果您认为陪嫁的财物是您个人所有的,则可以要求返还。但请注意,这需要基于您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或其他合法交易的事实。如果不存在这样的事实,您无权要求返还陪嫁物品。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您的孩子尚未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宜。但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总之,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加准确和全面的法律指导。同时,也请记住,任何法律纠纷都应该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避免采取极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