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018年5月12日三年期限到期了,公司一直没下达通知续签,之前因公司派我出去培训,我2016年8月跟公司签过一份2年服务协议,2018年8月到期,现在我想咨询的是,我的劳动合同5月已到期,我的服务协议还有效吗?我现在想离职需要什么程序,公司要补偿我的双倍工资吗?
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您应该及时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您的服务协议问题,如果该协议未明确约定服务期的期限,则一般认为服务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具体是否适用,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7条规定,如果您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可能需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离职前与公司沟通清楚并达成一致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