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合肥地矿家园小区一楼的一个小超市里接了一个做黄焖鸡的外卖小吃店,当时给了原店主转让费12,000元,还付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以及两个月的押金合计8500元,这才刚刚接一个月,派出所和城管来说不允许在这里做餐饮生意,要封我的门,我找房东退房租,房东说我没租满一年一分钱都不给退?!他说他只管出租又不管我能不能做生意?这个房东是二房东,他从房主那里租来是作为开超市商用,转租给我合同写作为居住使用
2026-03-02 21:04您好,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与房东进行沟通并明确您的需求。如果房东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或退还租金,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联系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局,了解是否还有其他的法律规定或规定需要遵守,以确保您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返还租金和其他费用。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在未来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时使用。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