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0月 被一个醉酒的人无缘无故打了 我是服务员 他拿东西砸我 导致我脸上鼻子下面 嘴巴上面那个位置3厘米 缝了五针 我是个女生 而且我不认识他 莫名其妙砸我 可能他也没想到这么严重 当时我就报警了 然后去医院缝针 他跑了 他的朋友被带到公安局录口供 都说是他无缘无故打我 恶意伤人 之后他自己在警察局也承认了 当天他跑了 过了一天联系到他在公安局见了面 没有走法律程序 在公安局私了 因为我是未成年 我在外地一个人 我不想让我的父母担心 所以想着私了 当时赔了我3万 并在公安局写下了一张1.2万的欠条 写着2021年1月30日支付我 脸上三厘米 缝了五针 恶意伤人
2021-01-25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