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2O14年在澄中参加校运会三级跳远跳入沙坑无法站立后校方送去华侨医院检查结果是大腿右胫骨折三年做2次手术学校无还一分钱医药费请求律师帮说法
2025-02-24 08:18您提到的子女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确实需要考虑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根据您的描述,孩子因伤致残并多次进行手术治疗,这无疑会产生大量的医疗费用。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其对此次事件的发生没有过失或疏忽,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但是,具体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和医疗费用单据来确定。 其次,在此案例中,学校是否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如若学校未能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职责,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则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学校是否应对此事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决定。 最后,如果您希望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请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并详细记录所有相关的文件资料,以便于后续诉讼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使用。同时,建议及时与学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以寻求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