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平米的理发店因无营业执照,被社区民警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封铺和拆水表,请问合法吗?
2025-02-22 00:4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三)通知当事人到场;(四)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六)制作现场笔录;(七)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八)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该条明确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因此,如果公安人员未经事先通知就擅自对理发店进行封铺和拆水表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没有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即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也就是说,任何公民都有权查阅法院的判决书,而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其行为应受到法律监督。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