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贷款公司贷款七万元,签合同说是等额本息,我已经还款八个月超过两万五千以上!我现在想提前结清还款,可是咨询之后告诉我仍然需要还款六万八千多,等于我还款八个月本金只归还一两千元。这样符合国家规定吗?
15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6条的规定,借款人在婚前与他人签订借贷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离婚时债权人主张由当事人依法分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然而,如果借款人已偿还部分款项,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债权人不得再要求其支付未偿还的部分款项。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的贷款金额已经超过了八个月,但您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那么您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实际偿还的金额进行结算,而不是按照原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进行结算。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提前还款的情况,债权人应当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免除剩余的利息和违约金。因此,如果您想要提前结清还款,建议直接联系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您的需求并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