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五十了,一年结识一个比我小十九岁的女人,她说离婚了,在这一年里,我给她买了四五万的东西,说好在一起到白头,今年三月份,她家是农村的说家里有事总用别人的车,说想买车,我说买车就没钱过日子了,她不高兴,说我不是跟她真心的,为了表示我一心过日子,就把我用来救命的应急钱都拿出来买车了,后来她就不让我看她手机,总藏起来,五月中旬她说孩子不学习闹的学校用找她,决定回家陪孩子,就收拾所有东西回娘家了,我去几回,七月中旬她提出来分手。说我不理解她,就删了我的联系方式,请问我还能要回来我拿钱买的车吗?
2025-10-17 12:27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婚姻关系中确实存在财产分割和权利保护的问题,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那么你可能需要证明你的支出是有合理理由的,并且这些支出是你个人的必要开支。 此外,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等问题,也需要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未来的发展,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