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睢县魏堤口村,我是张桂珍我于孙志玉1996年结婚,我儿子在1997年11月15日孙斌斌,1999年丈夫死亡,我与周海涛2001年结婚,当时我们是招夫养子在魏堤口村生活了三年,后来到浙江省平湖市打工十几年,今年魏堤口拆迁打电话(孙志玉弟兄6个他是老5,他弟我们一直联系)我回去以后找到村领导刚开始不成认有我这一户,后来找人说说总算成认有我这户,村领导说有一片空白哉地已备孙志平(他老三)领走几年了,现在我没有名额要房子,后来找人调解老三不同意给,儿子从小学三年来浙江省平湖市上学,现在大专,我那个房子名额能要回来吗
2025-04-07 00:3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前夫孙志玉以及您的现任丈夫周海涛共同生育了一个儿子孙斌斌。由于孙志玉已经去世,您有权要求分配其遗产。关于您提到的房屋安置补偿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程序。 另外,如果您认为您应该获得对房屋的安置补偿,并且孙志平拒绝给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