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三年(大约是2014年),因土地纠纷问题,我家的厨房被村里的人说什么公共土地,被他们硬拆了,在今年2017年,我们家上诉法院,最后判处他们刑事处理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民事判决:赔偿我方损失或恢复原貌,而且,法院已经判定,该土地的使用权是我家的,但该土地没入房产证,但有当年的清理费票据一张,可证明该土地的合法权在我们手里,但是,没想到,我们刚从法院拿了赔偿金,打算从建,但村里那些人又搞事,把镇里的国土的人,派出所,政府,管理区的人竟然叫我们停建,我们就看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就没理他们,但在2017年5月22日,竟然还写了份停建通知书叫我家停建,请问,我们该怎样做,法院的判决他们能无视?
2024-10-11 22:39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考虑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您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您的诉求,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为您的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再次,如果情况严重,可能需要提起诉讼。这将涉及到证据收集、起诉准备等复杂步骤,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 最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村里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利,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记住,任何事情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因此最好是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