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合伙做生意没有签合同 有转账记录 做了几个月不在一起合伙了 那个钱 退给我是不是应该的
2025-12-30 09:20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可以视为口头协议,即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和收益。因此,在合伙人之间不存在明确的约定情况下,除非你们已经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你们之间的合伙关系不成立。 至于你的问题,“那个钱,退给我是不是应该的”,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认为自己投入的资金超过了合伙人的投入,或者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你可以要求退还相应的资金。但是请注意,这种行为必须基于事实依据,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与合伙人进行协商解决,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