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买房,女方没有出资,房贷都是男方在还,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14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仅用于家庭生活或者与日常生活相关的需要,如教育、医疗等,则该房产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该房产是用于投资、经营或者其他非个人消费目的,则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由于女方并未参与购房,且房贷全部由男方承担,这意味着房产不是为女方所有或使用,因此该房产很可能不被视为共同财产。不过,具体判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房产的具体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进行了公证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