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租房子,说好的租四个月,暂时没有签合同但是交了500块钱。如果我现在租一个月的话,跟房东协商,如果他不同意 这500块钱能退吗?
回答数:594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未到期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因此,您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并退回预付的押金(即500元)。建议您直接与房东沟通,明确您的需求和立场,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日后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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