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与人打架右手挠骨骨折,派出所给对方打电话要其来杭州按治安管理外罚条例接受调解,对方回湖南老家不来,我的误工医药损失约为1万8千元左右,不知对方详细地址,请问还能起诉吗?
2024-09-22 06:30您好!您所描述的案件事实清楚,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首先,关于您的赔偿请求,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赔偿。在提起民事诉讼前,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等。 其次,关于被告的具体地址,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详细的住址信息,以便于送达法律文书和审理案件。如果您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查询;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查找,比如通过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或者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寻找。 最后,关于是否能够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案件情况。一般来说,在公安机关已经处理过案件的情况下,可能不会重复立案,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对案件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