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因被他人打伤。报警110打人者因情绪激动送省立同德医院强制就医观察。受伤者自行去余杭区二院诊断治疗,未能确诊。后又前往富阳骨科医院诊断,未能确诊。拖延至2015年5月12日省人民医院确诊。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6月2日住院手术治疗,为左环指伸肌腱止点撕脱、左环指侧副韧带损伤、左环指关节囊损伤。后康复训练治疗。2016年5月6日伤情稳定治疗终结进行司法鉴定做三期评定。
2024-07-18 07: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2015年3月24日遭受了他人伤害,并于同年5月12日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诊断和治疗。随后,您于同年5月13日至2015年6月2日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2016年5月6日,您的伤情得到了稳定,进入了司法鉴定程序以确定三期评定。在此期间,您可能经历了多次医疗检查和治疗过程,最终确定了您的伤情情况并进行了为期约三个月的康复训练。 关于赔偿事宜,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他们将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同时,如果对方存在故意伤害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诉讼的问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技巧。希望您早日得到公正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