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我的家在一个小镇上,是08年地震后自己修建的房子,当时为了领国家的资助,所以我家和我的老丈人一人立了一个户头,他那个户头领了一万九千元,他另给了我家两万现金,我们承诺还给他。房子是两层楼,装修和家具算一起,整栋房子花了三十多万。我老丈人当初说的是他那个户头只是为了帮我们领国家的资助,他不要房子。但现在,他改口说他有一个户口,房子他要分一半。我感觉受到了欺骗。我想请问,这栋房子应该怎么分割,他真的能分一半吗?谢谢
2021-06-2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